国家一直要求在重要行业的公司中处于控制地位的第一大股东应是国有股东,且一直采取对重要行业倾斜的宏观调控政策。本书实证发现: 第一,在将541家公司按行业分成两组的情况下,第I组(公用、冶金、医药、食品酿酒与农业、商业、建筑房产与酒店、材料),第一大股东绝对控股公司会计业绩显著好;但第II组(机械、化工、IT、纺织、汽车、家电等),第一大股东绝对控股公司的会计业绩显著差。两组行业绝对控股公司的A股市净率均低于相对控股公司。第一大股东对后面四大联合表决权的倾轧性对第II组公司的会计业绩影响显著为正;对其余所有股东联合表决权的倾轧性对第I组公司的会计业绩影响显著为正,但对第II组公司的会计业绩影响显著为负;第一大股东对其他股东的倾轧性对两组公司的市净率影响均显著为负。第二,第一大股东持股超过2/3时,两组公司的会计业绩及流通A股市净率均与其正相关;在其他区间,市净率均与其负相关;第一大股东持股在1/4至1/2区间,两组样本的会计业绩均与其负相关;第一大股东持股在1/2至2/3区间,样本I公司的业绩与其显著正相关。市净率均与股票盘子显著负相关,A股市场对固定资产比重与销售增长持否定态度。第三,实证发现,地方行业控股公司控制最优,地方综合性资产管理公司最差,地方政府和政府机构控制较差。第四,控制住固定资产投资影响以后,第I组行业第一大持股对业绩的正面影响和第II组行业第一大股东持股对业绩的负面影响依然存在。

书籍详述:

ISBN-13:

978-3-639-81557-3

ISBN-10:

3639815572

EAN:

9783639815573

书籍语言:

中文

By (author) :

任帆 刘

页数 :

188

出版于:

14.07.2016

分类:

Business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