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罗尔斯在其晚期作品《万民法》中提出了一种与众不同的国际正义理论。《万民法》出版至今,国内外众多学者从各种角度对其进行了深入研究,但大多数都对罗尔斯的国际正义理论持一种批判态度,为罗尔斯提供一种连贯一致辩护的研究较为少见。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许多学者未能考虑正义理论的可行性问题,这是罗尔斯非常强调而恰恰被其他诸多学者所忽略的一点。实际上,对正义理论可行性的追求贯穿了罗尔斯从正义论、政治自由主义到万民法的思想演变历程。万民法由政治自由主义发展而来,它集中关注一种现实的乌托邦是否可能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存在等相关问题,并试图表明合理的公民和人民将如何在公正的世界中和平共存。万民法作为一种“现实乌托邦”实际上就是要基于现实去探求一种可行的国际正义理论。这种现实就是不同“人民”之间的合理多元主义。因此,一种合理的万民法,必须能够为呈现出多样性的合理人民所接受。自由人民需宽容合宜人民,尽管后者不如自由社会同等合理与公正。这源自一种自由主义万民法的宽容原则及其公共理性的观念。万民社会的公共理性是合理而平等的“人民”讨论其相互关系时的公共理性。根据公共理性的要求,我们不能根据一种自由主义的或充分的人权观谴责甚至干涉合宜人民,自由人民应当宽容合宜人民,并赋予其万民社会的成员资格。
书籍详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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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13: |
978-3-330-82153-8 |
ISBN-10: |
3330821531 |
EAN: |
9783330821538 |
书籍语言: |
中文 |
By (author) : |
宇生 谭 |
页数 : |
136 |
出版于: |
05.05.2017 |
分类: |
La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