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国愈发离不开国际社会,中美实力关系的对比变化也使中国的国际法实践逐渐成为国际社会所关注的问题。国际法基本范畴研究是国际法基础理论研究的基石。由于国际社会的并列性结构和国际法的原始性,普通范畴、基本范畴、中心范畴和基石范畴所构成的纵向体系缺乏其适应性,本书将国际法的范畴体系分为横向的互动的范畴体系,即主体论范畴、价值论范畴、本体论范畴、客体论范畴、运行论范畴和关联论范畴。主体论、价值论、本体论以及运行论的探讨,都会在不同层次上分析特定范畴的内部和外部的关联性因素,而本体论在某种意义上与客体论相对应。国际法基本范畴的内在关联性和人本主义都决定了中国在国际法实践中所追求的基本价值及其外交传统。此传统与中国古代的儒家文化和近代的殖民历史密切相关。中国有关人权与主权问题的外交实践体现了中国有关国际法主体论的基本立场,中国对不同国际组织及其机制的运用也揭示了中国所追求的主要国际法价值,中国有关国际法本体论和运行论的实践则说明中国将通过现实外交和大国政治来影响国际法的发展。儒家文明对和谐世界的建立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它有利于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并避免“文明冲突”所带来的安全威胁。然而在经济全球化所形成的复合相互依赖中,中国须对国际法的实践传统进行变革,才能在追求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持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和人类的共同利益。
书籍详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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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13: |
978-3-330-82350-1 |
ISBN-10: |
333082350X |
EAN: |
9783330823501 |
书籍语言: |
中文 |
By (author) : |
河 江 |
页数 : |
452 |
出版于: |
12.04.2017 |
分类: |
Foreign and International la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