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民事救济制度的构建上主要是通过统一的民事责任立法,以所列举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来对民事活动中已经发生的损害或者造成损害的不法行为进行矫正。这种救济模式在面对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各种新型民事纠纷时,缺乏必要的应变能力。衡平法上的拟制信托制度利用信托中“普通法所有权”与“衡平法所有权”分离这一特殊的法律效果而于个案诉讼中对双方当事人的财产利益进行第二次分配,为完善我国民事救济制度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思路,但国内学界对这一制度的研究极为匮乏。《拟制信托研究》一书首次将拟制信托与传统民事救济理论结合起来,对拟制信托的概念、构成要素、理论基础和制度模式等内容进行了较为深入、系统和全面的研究,提出信托法应当用一种发展的眼光来重新理解信托的理念,通过对《信托法》的修改为拟制信托的移植寻求法律上的空间。英美两国因对拟制信托的性质存在不同认识而形成了救济性拟制信托和实体性拟制信托两种不同的制度模式。实体性拟制信托作为一种救济性的法律结构进驻信托法不会与传统的民法体系发生冲突,其本身所具有的类型化特点也为我国在构建拟制信托具体规则的过程中进行选择性吸收提供了法律上的可操作性。考虑到我国现行的民商事法律制度,可以考虑在信义义务、第三人接收财产和家庭财产等领域引入实体性拟制信托,以丰富和完善我国的民事救济体系。
书籍详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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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13: |
978-3-639-73829-2 |
ISBN-10: |
3639738292 |
EAN: |
9783639738292 |
书籍语言: |
中文 |
By (author) : |
芸 方 |
页数 : |
84 |
出版于: |
23.03.2015 |
分类: |
La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