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權之保障係基於人性尊嚴之維護與人格自由發展之尊重而來,並已成為國際共通的價值,惟隱私權保護在犯罪偵查程序中,諸如逮捕、拘提、羈押、搜索、扣押、勘驗、監聽、傳喚等強制處分,以及約談、測謊、催眠、跟監等其他偵查作為中,尤其是強制處分措施,對於犯罪嫌疑人之私生活領域有必要加以介入,並就其相關之個人資料須詳予核對並為蒐集,均已剝奪犯罪嫌疑人隱私權之保障,然此係為調查犯罪、蒐集證據之必要措施,在刑事訴訟法明文訂有相關之實施程序,尤其對強制處分措施多以令狀主義為原則,並於第245條揭櫫偵查不公開原則,作為相關當事人隱私權等之人權保障措施外,其他在偵查中對相關當事人之個人相關資料之保護程序,尚無明確之法律明文規定,例如現場處理、背景調查、測謊、跟監等措施,而屬其他偵查作為,本書乃為探究上述相關偵查作為之法律規範,試圖整理、比較分析,並就該偵查作為與涉及侵害隱私權部分衡量比較,探討偵查基本原則之規範界限為何?以及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3項所揭「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不得公開揭露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之界限為何?預期能在國家權力與個人人權保障之間,以及社會大眾知的權利之新聞處理掌控程度,依法治國之諸原則等衡量比較之後,找出幾個明確的參考準則,俾於犯罪偵查程序中能有所遵循。

书籍详述:

ISBN-13:

978-3-639-81833-8

ISBN-10:

3639818334

EAN:

9783639818338

书籍语言:

中文

By (author) :

俊宏 陳

页数 :

288

出版于:

13.08.2015

分类:

Criminal law, Criminal Law Proceedings, crimi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