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试图在制度层面揭示乡村集体企业形成与演变的的历史经验。 新中国成立以后,土地改革落实了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政策。然而,不久就发生了农民卖地买粮的现象。这与土改初衷完全悖离。组织农民成立各种合作社,成为当时较优的选择。以农业积累为基础,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决定了合作社的异化命运。建国初期,农民自由进城导致城市粮食供应危机,隔离城乡的一系列政策渐次出台,终于形成人民公社制度。这是合作社异化为苏式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过程。 人民公社副业生产队,即社队企业,是乡村集体企业的前身。“文化大革命”中,城市工厂开工严重不足,一批社队企业乘势而起。改革开放之后,社队企业基础较好,与大中城市关系密切,东南沿海地区的乡村集体企业率先发展起来,成为乡镇企业的主力。 乡村集体企业就是乡村公有企业,经济改革前期,这种企业形态兼得计划与市场的好处,得到迅猛发展。随着政治环境的宽松,市场范围的扩大,私营企业的竞争力逐渐表现出来。长期的合同结构调整之后,乡村集体企业终于走上改制之路。改制之后,乡村集体企业承载的社会职能转到基层政府身上。政府、乡村自治组织与企业、居民之间财务请求权基础发生了巨大变化。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乡村集体企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土地的不可流动性既是集体企业低成本崛起的秘密,又构成集体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土地权利的变迁决定了“集体”在“民法”上的意义。
书籍详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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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13: |
978-3-639-82086-7 |
ISBN-10: |
363982086X |
EAN: |
9783639820867 |
书籍语言: |
中文 |
By (author) : |
养军 蔡 |
页数 : |
168 |
出版于: |
22.12.2016 |
分类: |
La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