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為民法所創造之主體,故對於權利義務及行為能力有其侷限性,在刑事不法領域中,更因為罪責原則的要求,法人能否成為刑事犯罪的主體,學理及實務上具有爭議。有學者堅持刑事法學原理而排斥之;亦有學者以務實的說理過程肯定之,因而出現了學理上對於法人犯罪能力之有無的兩方見解。 據此,本文擬以肯定見解及否定見解的文獻歸納中,觀察我國學者對於法人犯罪能力的討論有何變化及研究重心有何不同,作為本研究之基石。 並針對以下爭議問題:一、法人與自然人有別,如何一體適用刑法?二、難以突破自己責任原則。三、附屬刑法處罰法人,恐會紊亂刑法之理論體系。本文將綜合全部論述,針對此爭議,提出一解決辦法,作為我國未來修法之參考及建議。
书籍详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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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13: |
978-3-330-82010-4 |
ISBN-10: |
3330820101 |
EAN: |
9783330820104 |
书籍语言: |
中文 |
By (author) : |
平政 魏 |
页数 : |
260 |
出版于: |
08.12.2016 |
分类: |
Criminal law, Criminal Law Proceedings, criminolog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