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本法原名稱為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於考量科技進步之一日千里,並體認其對於個人資料之保護容有不足,歷經15載有餘並師法各先進國家暨組織、團體等之寶貴經驗後,大幅度的修正並易名為個人資料保護法。本法之修正,原係希冀藉由此次更為完整之立法以達更完備的保護,然而良法美意,反成為有心人士動輒援引以掩飾其等可能之犯罪。迄今,各行業乃至公務機關作法莫衷一是,此或因擔憂觸法而消極的不就個人資料予以蒐集、處理,然影響所及,甚而就本應公開之些許首長或承辦人員之姓名、聯絡方式等資料,因曲解法令而未予公開或僅部分公開,此舉造成法務部疲於應付各機關請求解釋各種作為是否有觸法嫌疑之憾。 觀察後發覺造成今日各界掣肘,除事前之宣導不足外,本法之修正確實也存在著些許問題,諸如各相關法律間孰為特別法之爭議、立法上之缺失與疏漏等。筆者才疏學淺,厚顏提出些許淺見,期能盡棉薄之力;且文末以旅館業為鵠的,具體建議於現行法架構下,如何於不得罪客人且不違反法律下衡平經營以作為本文結論。
Book Detai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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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13: |
978-3-639-73637-3 |
ISBN-10: |
3639736370 |
EAN: |
9783639736373 |
Book language: |
中文 |
By (author) : |
懷庭 王 |
Number of pages: |
140 |
Published on: |
2015-01-05 |
Category: |
Law, Occupation, Finances |